关于第23406001号图形商标撤销复审决定书 图形 23406001

阅读:88309 2023-03-16 00:00:00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作者: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概述
申请人(原撤销被申请人):张丽文 委托代理人:温州华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原撤销申请人):纳川传媒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华进联合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3406001号图形商标(以下称复审商标)撤销一案,不服我局商标撤三字[2022]第Y015396号决定,于2022年07月18日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我局决定…

  申请人(原撤销被申请人):张丽文

  委托代理人:温州华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原撤销申请人):纳川传媒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华进联合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3406001号图形商标(以下称复审商标)撤销一案,不服我局商标撤三字[2022]第Y015396号决定,于2022年07月18日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我局决定认为,张丽文提供的授权书、店铺连接及二维码信息、产品图片视频等证据不能证明注册人及被许可人于指定的三年期间内在“婴儿玩耍用携带式围栏”等核定商品上使用了该注册商标。我局决定:撤销第23406001号第20类“图形”注册商标,原第23406001号《商标注册证》作废,并予公告。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复审商标为申请人2019年受让取得,申请人多年从事乳胶制品(主要是床垫和枕头)生产和销售,并未出现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情况。申请人提出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系恶意。综上,申请人请求维持复审商标注册继续有效。

  申请人在连续三年未使用撤销阶段及撤销复审程序中向我局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打印件及光盘):

  1、授权书;

  2、店铺链接及二维码信息;

  3、产品图片及视频。

  被申请人在我局规定期限内未予答辩。

  经复审查明:复审商标由东莞市果迈礼品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5日提出注册申请,于2018年3月21日获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20类婴儿玩耍用携带式围栏;床垫;家具;非金属桶;塑料周转箱;藤编制品(不包括鞋、帽、席、垫);竹木工艺品;家具的塑料缘饰;枕头;窗帘滚轴商品上,后经我局核准转让至本案申请人,复审商标专用权期限至2028年3月20日。

  以上事实有商标档案在案佐证。

  我局认为,本案的焦点问题可归纳为:申请人在2018年11月22日至2021年11月21日是否在“婴儿玩耍用携带式围栏”核定使用商品上对复审商标进行了真实、合法、有效的商业使用。商标的使用是指商标的商业使用,包括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本案中,申请人提交的证据1《授权书》仅能证明复审商标授权他人使用,单纯的授权行为不能证明复审商标已真实使用。证据2中,店铺链接及二维码截图,缺乏实际销售证据佐证,且我局按照证据2中的店铺信息及二维码信息进行查询,显示“店铺不存在或者店铺已关闭”相关信息,故该份证据无法证明复审商标的真实使用情况。证据3为自制证据,且亦未显示形成时间。综合申请人提交的全部在案证据尚不足以证明申请人对复审商标在上述三年指定期间内在“婴儿玩耍用携带式围栏”等全部核定使用商品上进行了真实、合法、有效的商业使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复审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予以撤销。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3年03月16日

本文《关于第23406001号图形商标撤销复审决定书 图形 23406001》发表链接: https://iyingwu.com/news/1629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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