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韩国人参公社
委托代理人: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集安市正大参茸有限公司
申请人于2022年06月10日对第8572762号“正大庄ZHENGDAZHUANG”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争议商标已经我局撤销决定予以撤销,该决定已生效,撤销公告刊登在2022年10月6日第1810号《商标公告》上,故本案已无再审理之必要。
依照《商标评审规则》第三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本案终止审理,予以结案。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依法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3年0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