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14538893号“SAMARRA QI及图”商标撤销复审决定书 SAMARRA QI及图 14538893

阅读:78358 2023-10-22 00:00:00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作者: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概述
申请人(原撤销申请人):莫慧英 委托代理人:广州亚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原撤销被申请人):法国撒玛拉琪集团有限公司 指定接收人:广州哲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指定接收人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会展南五路号号房(仅限办公) 申请人因第14538893号“SAMARRA QI及图”商标(以下称复审商标)撤销一案,不服我局商标撤三字[2023]第Y0…

  申请人(原撤销申请人):莫慧英

  委托代理人:广州亚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原撤销被申请人):法国撒玛拉琪集团有限公司

  指定接收人:广州哲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指定接收人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会展南五路号号房(仅限办公)

  

  申请人因第14538893号“SAMARRA QI及图”商标(以下称复审商标)撤销一案,不服我局商标撤三字[2023]第Y000052号决定,于2023年2月9日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我局决定认为,被申请人提供的商标使用授权书、专柜合同、经销证明、订货单、产品及包装照片、柜台及宣传海报照片、公众号宣传推广等证据可以证明注册人及被许可人于指定的2019年6月27日至2022年6月26日期间在“鞋”核定商品上使用了该注册商标,与其属同一种或相类似商品上的注册予以维持,在其他非类似商品上的注册予以撤销。复审商标在“1.鞋”商品上的注册予以维持,在“1.服装;2.茄克(服装);3.内衣;4.童装;5.皮带(服饰用);6.领带;7.帽;8.手套(服装);9.袜”商品上的注册予以撤销。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人经调查走访,在相关市场未发现复审商标进行了使用。请求对被申请人的证据进行质证。

  被申请人在我局规定期限内未予答辩。

  为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局调取了撤销连续三年未使用程序中的证据,被申请人在该程序中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1、商标使用授权书;2、专柜合同及销售证明;3、订货单;4、产品图片;5、专柜及实体店面照片;6、微信公众号宣传。

  申请人质证的主要意见为:被申请人名下含有众多“SAMARRA QI”商标。被申请人提供的证据均为自制证据。此外,被申请人提交的合同存在缺页、不齐全,没有盖章确认等问题,不能证明此份合同真实存在或已实际履行。被申请人提交的经销证明不能代表此证明内容有销售行为。订货单为自制证据且存在货款不一致的情况。被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明复审商标进行了有效的商业使用。请求撤销复审商标注册。

  经复审查明:1、复审商标由周建胜于2014年5月19日提出注册申请,注册公告时间2015年6月28日,核定使用在第25类“鞋;服装;茄克(服装);内衣;童装;皮带(服饰用);领带;帽;手套(服装);袜”商品上。2019年1月27日,经我局核准,该商标转让至法国撒玛拉琪集团有限公司名下。

  2、鉴于本案中仅申请人针对我局商标撤三字[2023]第Y000052号决定提出复审申请,而被申请人未在指定期限内向我局提出复审申请,故本案复审商品为上述决定中予以维持的鞋商品,对上述决定中已撤销的商品不再予以评述。

  我局认为,本案的焦点问题为,复审商标在2019年6月27日至2022年6月26日期间,在鞋商品上,是否进行了真实有效的商业使用。本案中,被申请人提交的商标使用授权书仅可证明复审商标已许可给东莞市嘉豪鞋业有限公司使用,但是否进行了使用尚需其他证据予以证明。被申请人提交的专柜合同不完整,未盖章确认,且缺乏合同履行方面的证据。经销证明为东莞市嘉豪鞋业有限公司证明周建胜为特约经销商的证明,但周建胜是否对复审商标进行了使用需其他证据予以证明。订货单为自制证据,证明力较弱。产品图片、实体店铺照片为自制证据,且未显示形成时间。公众号截图未显示复审商标。综合被申请人提交的在案证据,不能证明在指定时间内,复审商标在鞋商品上进行了真实有效的商业使用。

  依照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复审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予以撤销。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3年10月22日

本文《关于第14538893号“SAMARRA QI及图”商标撤销复审决定书 SAMARRA QI及图 14538893》发表链接: https://iyingwu.com/news/1593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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