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拓烯科技(衢州)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8694482号“TPOLEFIN”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为臆造词,并非“顶级石蜡”的一一对应的直译关系,使用在指定服务上不会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综上,申请商标应当予以初步审定。
经复审认为,尚无充分理由认定申请商标使用在指定服务上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故申请商标未构成《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款规定之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3年1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