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AEROPORTS DE PARIS
委托代理人:上海协和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国际注册第1638149号“EXTIME”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
经复审查明:至本案审理时,驳回决定引证第34396343号“E-TIME”商标的注册申请已被我局驳回,申请商标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的在先权利障碍已消除。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39类复审服务上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予以核准。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