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20677127号“百泓智能”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百泓智能 20677127

阅读:135129 2022-01-22 00:00:00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作者: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概述
申请人:泉州市百弘茶业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上海立东品牌策划事务所(普通合伙) 被申请人:梁富华 委托代理人:佛山市顺德区华谊知识产权有限公司 申请人于2021年4月5日对第20677127号“百泓智能”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争议商标与申请人在先注册的第9824424号“百弘”商标(以下称引…

  申请人:泉州市百弘茶业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上海立东品牌策划事务所(普通合伙)

  被申请人:梁富华

  委托代理人:佛山市顺德区华谊知识产权有限公司

  

  申请人于2021年4月5日对第20677127号“百泓智能”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争议商标与申请人在先注册的第9824424号“百弘”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已构成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申请人于2020年12月1日提交申请的第51715775号“百弘及图”商标曾被引证争议商标所部分驳回。综上,请求依据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称《商标法》)第三十条、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申请人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1、百弘旗舰店店铺信息;2、第51715775号“百弘及图”商标部分驳回通知书。

  被申请人答辩的主要理由:争议商标系被申请人独立创作,且依法提出申请并已核准注册,与申请人引证商标未构成近似商标,其注册行为并不构成不正当抢注行为。争议商标应予以维持注册。

  被申请人未提交使用证据。

  我局将被申请人的答辩材料(副本)寄送申请人,申请人的主要质证意见与申请人无效宣告申请理由基本一致。

  经审理查明:1、争议商标由佛山市顺德区帅科贸易有限公司于2016年7月18日申请注册,于2017年11月21日获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21类餐具(刀、叉、匙除外)、非电气炊具、日用玻璃器皿(包括杯、盘、壶、缸)、日用瓷器(包括盆、碗、盘、壶、餐具、缸、坛、罐)、洗衣用晾衣架、保温瓶、手动清洁器具、诱杀昆虫用电力装置、茶具(餐具)商品上,后于2017年11月6日经核核准转让给佛山市睿帝五金有限公司,又于2020年8月6日经核准转让给梁富华(即本案被申请人),商标专用期自2017年11月21日起至2027年11月20日止。

  2、申请人引证商标早于争议商标申请日期申请注册,核定使用在第21类铁壶、日用玻璃器皿(包括杯、盘、壶、缸)、日用陶器(包括盆、碗、盘、缸、坛、罐、砂锅、壶、炻器餐具)、茶具等商品上,目前为有效注册商标。

  以上事实有商标档案在案予以佐证。

  我局认为,鉴于本案争议商标于2019年11月1日《商标法》修改决定实施前已获准注册,根据法不溯及既往原则,本案实体问题应适用2013年《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又因我局于2019年11月1日以后审理本案,故程序问题适用2019年《商标法》。

  本案争议商标显著识别文字“百泓”与引证商标文字“百弘”呼叫相同,文字构成相近,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已构成近似商标,争议商标核定使用的餐具(刀、叉、匙除外)、非电气炊具、日用玻璃器皿(包括杯、盘、壶、缸)、日用瓷器(包括盆、碗、盘、壶、餐具、缸、坛、罐)、茶具(餐具)商品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铁壶、日用玻璃器皿(包括杯、盘、壶、缸)、日用陶器(包括盆、碗、盘、缸、坛、罐、砂锅、壶、炻器餐具)、茶具等商品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在上述商品上共存于市场易导致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和误认。因此,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在上述商品上已构成2013年《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争议商标核定使用的其余商品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不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因此,争议商标在其余商品上与引证商标未构成2013年《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我局裁定如下:

  争议商标在餐具(刀、叉、匙除外)、非电气炊具、日用玻璃器皿(包括杯、盘、壶、缸)、日用瓷器(包括盆、碗、盘、壶、餐具、缸、坛、罐)、茶具(餐具)商品上予以无效宣告,在其余商品上予以维持。

  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2年01月22日

本文《关于第20677127号“百泓智能”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百泓智能 20677127》发表链接: https://iyingwu.com/news/155326.html
电子营业执照
{{ watermarkText }}

当前链接不是图片或图片加载失败。

点击在新标签中打开原文件

提示:鹦鹉知识产权有限公司营业执照信息仅限于本网站公示展示,不具备实时性及权威性。 最新、有效的营业执照信息,请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示系统公示为准。
公司始终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坚决反对并抵制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通过本公司工作人员获取服务用于非法目的,或利用本公司平台从事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

关 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