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西乌珠穆沁旗王府肉业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56869561号“锡乌王府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认为,至本案审理时,申请人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8855863号“锡乌王府”商标所有人名义一致,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不存在权利冲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2年03月03日
申请人:西乌珠穆沁旗王府肉业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56869561号“锡乌王府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认为,至本案审理时,申请人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8855863号“锡乌王府”商标所有人名义一致,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不存在权利冲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2年03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