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59559094号“HELI”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HELI 59559094

阅读:57543 2022-05-16 00:00:00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作者: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概述
申请人:安徽叉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代理人:安徽精英商标事务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59559094号“HELI”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 1、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46961516号“HELI”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在异议申请中被决定不予注册,至本案审理时,该决定已生效。 2、驳…

  申请人:安徽叉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代理人:安徽精英商标事务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59559094号“HELI”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

  1、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46961516号“HELI”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在异议申请中被决定不予注册,至本案审理时,该决定已生效。

  2、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58012008号“HELI LUBE”商标、第57727502号“HEU及图”商标(以下分别称引证商标二、引证商标三)经商标注册申请,至本案审理时,均已被决定驳回其注册申请。

  经复审认为,鉴于引证商标一已被决定不予注册,引证商标二、引证商标三均已被决定驳回其注册申请,故其不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初步审定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2年05月16日

本文《关于第59559094号“HELI”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HELI 59559094》发表链接: https://iyingwu.com/news/151853.html
电子营业执照
{{ watermarkText }}

当前链接不是图片或图片加载失败。

点击在新标签中打开原文件

提示:鹦鹉知识产权有限公司营业执照信息仅限于本网站公示展示,不具备实时性及权威性。 最新、有效的营业执照信息,请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示系统公示为准。
公司始终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坚决反对并抵制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通过本公司工作人员获取服务用于非法目的,或利用本公司平台从事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

关 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