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四川书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成都域策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郑振兴
申请人于2021年05月06日对第42484134号“书湙”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本案争议商标已经另案无效宣告程序被予以宣告无效,注册商标宣告无效公告刊登在《商标公告》第1791期上。据此,本案已不存在审理基础。
依照《商标评审规则》第三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本案终止审理,予以结案。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依法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2年0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