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MIKKEL BERTELSEN
委托代理人: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国际注册第1393513号“KLASK”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52258176号商标经我局作出的异议裁定书不予核准注册,该裁定现已生效,已不构成申请商标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28类复审商品上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予以核准。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2年0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