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18695882号“好物”商标评审案件结案通知书 好物 18695882

阅读:129525 2022-04-07 00:00:00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作者: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概述
申请人(原撤销申请人):吴琼 委托代理人:义乌市知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原撤销被申请人):南京智享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18695882号“好物”商标(以下称复审商标)撤销一案,不服我局商标撤三字[2020]第Y022254号决定,于2021年08月20日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复审商标已被宣告无效,该…

  申请人(原撤销申请人):吴琼

  委托代理人:义乌市知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原撤销被申请人):南京智享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18695882号“好物”商标(以下称复审商标)撤销一案,不服我局商标撤三字[2020]第Y022254号决定,于2021年08月20日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复审商标已被宣告无效,该决定已生效,注册商标宣告无效公告刊登于2021年11月20日第1768期《商标公告》。

  依照《商标评审规则》第三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本案终止审理,予以结案。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依法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2年04月07日

本文《关于第18695882号“好物”商标评审案件结案通知书 好物 18695882》发表链接: https://iyingwu.com/news/139161.html
电子营业执照
{{ watermarkText }}

当前链接不是图片或图片加载失败。

点击在新标签中打开原文件

提示:鹦鹉知识产权有限公司营业执照信息仅限于本网站公示展示,不具备实时性及权威性。 最新、有效的营业执照信息,请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示系统公示为准。
公司始终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坚决反对并抵制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通过本公司工作人员获取服务用于非法目的,或利用本公司平台从事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

关 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