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南通瑞崎妍家居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苏州中细软知识产权运营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59107698号“RQY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8806924号“ROY”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因期满未续展已丧失商标专用权。因此,引证商标不再构成申请商标获得初步审定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2年0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