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易得丽家(济南)家居有限公司
变更前名义:济南意库家居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柏润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2306626号“易得丽家”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9185156号“易得家”商标专用权期限届满未续展已丧失注册商标专用权;且该商标因连续三年未使用被撤销,相关撤销决定亦已生效。故第9185156号“易得家”商标不再成为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