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P.L.A.Y.宠物生活方式和你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方圆嘉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8364180号“P.L.A.Y PET LIFESTYLE AND YOU”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至本案审理时,国际注册第546957号商标因期满未续展而失效,故其不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第9982033号商标、第35465215号商标、第22907260号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外观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整体可以形成区分,故申请商标与上述商标未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所规定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1年0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