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39345122号图形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图形 39345122

阅读:122325 2021-06-07 00:00:00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作者: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概述
申请人:七好(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中诚联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林肖虹 申请人于2020年11月04日对第39345122号图形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1、争议商标与申请人的第1537544号“啄木鸟”商标、第14479830号“啄木鸟”商标(以下统称引证商标一), 第3…

  申请人:七好(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中诚联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林肖虹

  

  申请人于2020年11月04日对第39345122号图形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1、争议商标与申请人的第1537544号“啄木鸟”商标、第14479830号“啄木鸟”商标(以下统称引证商标一), 第3170091号图形商标、第3512096号图形商标(以下统称引证商标二),第1577445号“啄木鸟及图”商标、第4966718号“PICCHIO及图”商标、第5293929号“啄木鸟 TUCANO及图”商标(以下统称引证商标三)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争议商标的注册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混淆。2、申请人的“啄木鸟”系列商标经过使用已经具有较高知名度。被申请人对申请人的商标理应知晓。被申请人作为一个自然人主体,其名下商标多达145件,远远超出正常的经营需要,具有囤积商标非法牟利的主观恶意。被申请人的商标注册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构成不正当竞争,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称《商标法》)第十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四条和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请求对争议商标予以宣告无效。

  申请人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均为复印件):各引证商标的商标信息材料。

  被申请人在我局规定期限内未予答辩。

  经审理查明:

  1、争议商标由被申请人于2019年7月1日向我局提出注册申请,于2020年7月7日经我局核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25类服装、衬衫等商品上,其商标专用权期限至2030年7月6日止。

  2、引证商标一至引证商标三均于争议商标申请日前获准注册,分别核定使用在第25类衬衫、服装等商品上。至本案审理之时,上述引证商标均为有效注册商标,商标专用权人为申请人。

  以上事实有商标档案在案佐证。

  我局认为,2019年4月23日修订的《商标法》已经于2019年11月1日实施,争议商标于2020年7月7日获准注册,我局将依据现行《商标法》对本案进行审理。

  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一在构成要素、整体外观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因此,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一未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二、引证商标三的显著识别部分之一图形部分在构图要素、整体视觉效果等方面相近。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二、引证商标三已构成近似商标。争议商标核定使用的服装、衬衫等商品与引证商标二、引证商标三核定使用的衬衫、服装等商品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因此,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二、引证商标三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中所指的“在先权利”是指除商标权以外的其他权利,申请人并未明确主张除在先商标权之外申请人的何种在先权利受到损害,因此,申请人认为争议商标损害其在先权利的主张,我局不予支持。《商标法》第三十二条“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规定系对未注册商标的保护条款,鉴于申请人在与争议商标核定使用的服装、衬衫等商品相同或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相关引证商标,且我局已经适用《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对申请人的在先权利予以保护,故本案不再适用《商标法》第三十二条有关抢注的规定进行审理。

  鉴于我局已经通过《商标法》其他条款予以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故对争议商标是否违反《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不再予以评述。

  申请人依据《商标法》第十条的规定请求宣告争议商标无效,但未能提出具体理由亦未提交相关证据,故对于申请人的此项主张我局不予支持。

  综上,申请人无效宣告理由部分成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我局裁定如下:

  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1年06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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