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SCHUTTE BAGCLOSURES B.V.
委托代理人:超凡知识产权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国际注册第1514301号“CLIPPS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32948602号“CH及图”商标、第32950983号“CH及图”商标已转让至申请人名下。据此,申请商标与上述两商标已不存在权利冲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7类、第20类复审商品上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予以核准。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1年07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