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广州富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高沃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长沙合兴卫生用品材料有限公司
申请人于2021年02月01日对第30254617号“传奇今生”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一、争议商标与申请人的第10148320号“LEGEND AGE及图”商标、第3319432号“传奇今生Leqendage”商标、第3612749号“传奇今生”商标、第16115374号“传奇今生”商标(以下分别称引证商标一至四)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的近似商标。二、被申请人非以使用为目的申请注册争议商标的行为势必会产生恶性竞争,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产生不良影响,有悖于《商标法》第七条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综上,申请人请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七条、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宣告争议商标无效。
申请人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复印件或光盘):
1、商标维权授权书;
2、“传奇今生”商标的使用证据;
3、服务合作协议、发票及所举办的活动视频与照片;
4、相关媒体报道;
5、申请人所获荣誉等。
被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予答辩。
经审理查明:
1、争议商标由被申请人于2018年4月15日向我局提出注册申请,经商标异议程序于2020年11月21日获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5类“宠物尿布”商品上,专用权期限至2029年9月13日。
2、引证商标一、二均于争议商标申请日前获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3类洗面奶、浴液等商品上,现均为广州富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所有,且均为有效注册商标。
3、引证商标三、四均于争议商标申请日前获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44类卫生公共浴、美容院等服务上,现均为本案申请人所有,且均为有效注册商标。
4、申请人提交的证据1为广州富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申请人对引证商标一、二进行维权的权利。
以上事实有商标档案及申请人提交的在案证据予以佐证。
我局认为,申请人请求依据的《商标法》第七条规定的内容已体现于《商标法》具体条款之中,我局将根据当事人的理由、事实和请求,适用相应的《商标法》条款予以审理。
一、争议商标核定使用的“宠物尿布”商品与引证商标一、二核定使用的商品及引证商标三、四核定使用的服务不属于类似商品或服务,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一至四未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的使用在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二、《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所指的“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有其他不良影响”指该标志或者其构成要素是否可能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民族等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负面影响。本案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争议商标具有有害社会道德风尚或妨害社会公共秩序的情形,故争议商标的注册未构成《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之情形。
三、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争议商标系以伪造申请书件或其他证明文件骗取商标注册,或者争议商标申请注册系扰乱商标注册秩序、损害公共利益、不正当占用公共资源或者以其他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故争议商标的注册未构成《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以欺骗手段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商标注册之情形。
另,虽然申请人援引了《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作为宣告争议商标无效的法律依据,但未提出属于该规定适用范围的具体事实和理由,因此,申请人上述主张我局不予支持。
综上,申请人无效宣告理由不成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第四十五条第二款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我局裁定如下:
争议商标予以维持。
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1年0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