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EAGLEBURGMANN GERMANY GMBH & CO.KG
委托代理人:北京林达刘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国际注册第1385239号“ROTECHSEAL”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至我局审理时,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5348087号“ROTECH AUTOMOTIVE PARTS”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在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程序中被撤销。
经复审认为,引证商标二与申请商标已不存在权利冲突。
另,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全部商品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5209406号“ROLTECH”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不类似,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7118298号“RDTECH”商标整体尚可区分,未构成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7类复审商品上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予以核准。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0年0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