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北京盛典罗朗服装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全球标志(北京)知识产权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ROLAND SE
申请人于2019年06月26日对国际注册第1237074号“ROLAND SHOES”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本案争议商标因连续三年停止使用已被撤销,该撤销决定已经生效。
经复审认为,鉴于争议商标已被撤销,故本案的审理基础已不存在。
依照《商标评审规则》第三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本案终止审理,予以结案。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依法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0年0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