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43023023号“魔杰”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魔杰 43023023

阅读:124159 2020-11-20 00:00:00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作者: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概述
申请人:魔杰电竞(昆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亚佳智产(北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43023023号“魔杰”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5558284号商标因期满未续展已丧失商标专用权,故其不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

  申请人:魔杰电竞(昆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亚佳智产(北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43023023号“魔杰”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5558284号商标因期满未续展已丧失商标专用权,故其不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0年11月20日

关键词
商标评审 决定书
本文《关于第43023023号“魔杰”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魔杰 43023023》发表链接: https://iyingwu.com/news/1027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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