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BLOCKFOLIO,INC.
委托代理人: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国际注册第1440992号“BLOCKFOLIO”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所引证的第28595899号“BLOCKFOLIO”商标、第28595893号“BLOCKFOLIO”商标分别在异议程序中不予核准注册,均不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9类复审商品、第36类复审服务上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予以核准。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