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北京六必居食品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广东互易网络知识产权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蔡华彬
委托代理人:中山市金维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申请人于2020年01月23日对第14232673号“六必居及图”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争议商标因连续三年停止使用被我局决定予以撤销,至本案审理时,该决定已生效,故本案的审理基础已不存在。
依照《商标评审规则》第三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本案终止审理,予以结案。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依法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