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25-10-09 00:00:00
申请人:湖南冰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71527073号“冰溪 BINSIS”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7610940号商标、第18230108号商标、第14793313号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
查看全文>
发布于:2025-10-09 00:00:00
申请人:杭州和利时自动化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不服我局商评字[2023]第0000135004号《关于第63667350号“MACSIC”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2024)京73行初10664号行政判决书,判决驳回申请人诉讼请求。申请人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查看全文>
发布于:2025-10-09 00:00:00
申请人:杭州和利时自动化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不服我局商评字[2023]第0000135004号《关于第63667350号“MACSIC”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2024)京73行初10664号行政判决书,判决驳回申请人诉讼请求。申请人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查看全文>
发布于:2025-10-09 00:00:00
申请人:日本秀一化妆品株式会社 委托代理人: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82387409号“UV. FECT”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78611293号“UVTECT”商标经驳回复审程序被驳回,至本案审理时已不构成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的在先权利障碍…
查看全文>
发布于:2025-10-09 00:00:00
申请人:日本秀一化妆品株式会社 委托代理人: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82387409号“UV. FECT”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78611293号“UVTECT”商标经驳回复审程序被驳回,至本案审理时已不构成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的在先权利障碍…
查看全文>
发布于:2025-10-09 00:00:00
申请人: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江苏省宁海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81982130号“硕世生物 BIOPERFECTUS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在驳回决定中引证了第50131018号图形商标、第13222148号“BIOPERFE…
查看全文>
发布于:2025-10-09 00:00:00
申请人: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江苏省宁海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81982130号“硕世生物 BIOPERFECTUS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在驳回决定中引证了第50131018号图形商标、第13222148号“BIOPERFE…
查看全文>
发布于:2025-10-09 00:00:00
申请人:陆塔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中国贸促会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79748908号“奥立素”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至本案审理时,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36637538号“奥力素”商标因连续三年停止使用被我局依法撤销,故其已不构成申请商标获得初步审定的在先权利障碍。 …
查看全文>
发布于:2025-10-09 00:00:00
申请人:陆塔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中国贸促会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79748908号“奥立素”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至本案审理时,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36637538号“奥力素”商标因连续三年停止使用被我局依法撤销,故其已不构成申请商标获得初步审定的在先权利障碍。 …
查看全文>
发布于:2025-10-09 00:00:00
申请人:三养方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超凡知识产权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79396557号“MEP”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27968135号“MEP”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已被我局撤销,该决定已经生效,已不构成在先权利障碍。 经复审认…
查看全文>
发布于:2025-10-09 00:00:00
申请人:三养方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超凡知识产权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79396557号“MEP”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27968135号“MEP”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已被我局撤销,该决定已经生效,已不构成在先权利障碍。 经复审认…
查看全文>
发布于:2025-10-09 00:00:00
申请人:萨罗斯网络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市铸成律师事务所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77552465号“萨罗斯”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至本案审理时,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45949004号“萨罗”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因连续三年不使用已被我局撤销,该撤销决定已生效。 经复审认为,…
查看全文>
发布于:2025-10-09 00:00:00
申请人:萨罗斯网络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市铸成律师事务所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77552465号“萨罗斯”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至本案审理时,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45949004号“萨罗”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因连续三年不使用已被我局撤销,该撤销决定已生效。 经复审认为,…
查看全文>
发布于:2025-10-09 00:00:00
申请人:罗尔斯-罗伊斯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中国贸促会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哈尔滨红透天商贸有限公司 申请人于2024年08月28日对第68390245号“捞滋莱斯”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至本案审理时,争议商标经我局作出的无效宣告裁定予以无效宣告,且该裁定已生效(无效公告见2025…
查看全文>
发布于:2025-10-09 00:00:00
申请人:罗尔斯-罗伊斯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中国贸促会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哈尔滨红透天商贸有限公司 申请人于2024年08月28日对第68390245号“捞滋莱斯”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至本案审理时,争议商标经我局作出的无效宣告裁定予以无效宣告,且该裁定已生效(无效公告见2025…
查看全文>
发布于:2025-10-09 00:00:00
申请人:祥田贸易有限公司GENTLEFITTRADINGLIMITED 委托代理人: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厦门梽菲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原被申请人:泉州小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于2024年09月20日对第36578295号“达芙妮”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申请人的“达芙妮”…
查看全文>
发布于:2025-10-09 00:00:00
申请人:祥田贸易有限公司GENTLEFITTRADINGLIMITED 委托代理人: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厦门梽菲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原被申请人:泉州小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于2024年09月20日对第36578295号“达芙妮”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申请人的“达芙妮”…
查看全文>
发布于:2025-10-09 00:00:00
申请人:成都市魔谷新象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四川权界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83683732号“MOGOOX”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22446113号“MOGOO”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区别明显,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
查看全文>
发布于:2025-10-09 00:00:00
申请人:成都市魔谷新象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四川权界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83683732号“MOGOOX”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22446113号“MOGOO”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区别明显,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
查看全文>
发布于:2025-10-09 00:00:00
申请人:河南创意游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杭州远升知识产权运营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82545776号“创意国灯会”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为申请人个人独创,使用在指定服务上,不易产生不良影响。申请商标具备商标应有的识别作用,不缺乏显著特征,可以作为商标使…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