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彭勃
委托代理人:保定市科玛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41737251号“YOU你YOU我”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5448933号“你我捞捞及图”商标、第21996528号“你我金融”商标、第989767号“YOUYOU及图”商标、第13765410号“又又锅YOUYOU”商标、第9519587号“YOUYOU及图”商标、第19765815号“YOUYOUDailySalad”商标、第6542358号“呦呦Youyou”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等方面存在一定区别,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0年11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