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TYCO ELECTRONICS UK LTD
委托代理人: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国际注册第1493840号“POWER VERSA-LOCK”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1、申请商标由三个英文单词任意组合构成,其整体或组成部分并无任何与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功能及特点相关联的含义。申请商标并未仅直接表示商品功能和特点,未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所指情形。2、申请商标具有一定的显著特征,且经申请人使用已与申请人建立稳定的市场对应关系。3、申请人的“POWER VERSA-LOCK”标识已在欧盟获得保护。综上,申请人请求核准申请商标在第9类复审商品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
申请人在复审申请书中列举了关于网络上对“POWER VERSA-LOCK”的搜索结果。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由英文“POWER VERSA-LOCK”,其并无固定含义。将该文字申请注册在电气连接器、电连接器商品上,并未仅直接表示商品的功能、用途等特点。申请商标的注册未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所指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9类复审商品上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予以核准。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