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2022年自澳大利亚进口两类农产品触发水平数量的公告的解读

阅读:69269 2022-02-21 00:00:00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作者:王荣荣
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协定》),我国对进口原产于澳大利亚的两类共8个税号的农产品(以下简称两类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措施,即有关农产品进口数量在当年规定的触发水平之内,适用较低的协定税率;超过当年的触发水平后,按照最惠国税率对超量进口的有关农产品征税。特殊保障措施实施之日前已签订合同且已启运前往中国的有关农产品(即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协定》),我国对进口原产于澳大利亚的两类共8个税号的农产品(以下简称两类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措施,即有关农产品进口数量在当年规定的触发水平之内,适用较低的协定税率;超过当年的触发水平后,按照最惠国税率对超量进口的有关农产品征税。特殊保障措施实施之日前已签订合同且已启运前往中国的有关农产品(即在途产品),在进口数量可计入下一年度进口数量的前提下,仍可适用协定税率。为保障特殊保障措施的顺利实施,海关总署每年初以公告的方式公布上一年度两类农产品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和当年进口触发水平数量。

本文《海关总署关于2022年自澳大利亚进口两类农产品触发水平数量的公告的解读》发表链接: https://iyingwu.com/news/8971.html
电子营业执照
{{ watermarkText }}

当前链接不是图片或图片加载失败。

点击在新标签中打开原文件

提示:鹦鹉知识产权有限公司营业执照信息仅限于本网站公示展示,不具备实时性及权威性。 最新、有效的营业执照信息,请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示系统公示为准。
公司始终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坚决反对并抵制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通过本公司工作人员获取服务用于非法目的,或利用本公司平台从事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

关 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