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已经完成了《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条例(草案)》的初稿起草工作,预计最快2008年可以出台。 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司长刘兆彬表示,除了已经纳入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汽车、玩具、食品和药品外,其他所有可能造成严重人身健康伤害的产品都可能纳入召回范围,比如家用电器、电梯缆车等。 刘兆彬透露,国家质检总局已经完成《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条例(草案)》初稿的起草工作,有望于2008年出台。 据悉,该管理条例草案要求企业对缺陷产品进行主动召回,如果企业没有主动召回缺陷产品而造成严重后果,他们可能面临吊销生产执照甚至法律诉讼的后果。如果该条例通过,其将是我国第一部关于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法规。 同时,国务院法制办工交商事法制司姜天波处长表示,国务院法制办正在考虑把该管理条例列入2008年的立法计划。 (信息来源:《中国日报》) (常雁编辑)
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已经完成了《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条例(草案)》的初稿起草工作,预计最快2008年可以出台。
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司长刘兆彬表示,除了已经纳入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汽车、玩具、食品和药品外,其他所有可能造成严重人身健康伤害的产品都可能纳入召回范围,比如家用电器、电梯缆车等。
刘兆彬透露,国家质检总局已经完成《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条例(草案)》初稿的起草工作,有望于2008年出台。
据悉,该管理条例草案要求企业对缺陷产品进行主动召回,如果企业没有主动召回缺陷产品而造成严重后果,他们可能面临吊销生产执照甚至法律诉讼的后果。如果该条例通过,其将是我国第一部关于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法规。
同时,国务院法制办工交商事法制司姜天波处长表示,国务院法制办正在考虑把该管理条例列入2008年的立法计划。
(信息来源:《中国日报》)
(常 雁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