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符超理
委托代理人:北京尤为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0005772号“德行天下 孝达九天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第11410929号“海益宝HAIYIBAO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第1627878号“FEILONG DE ZHU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第6714879号图形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三)、第1627879号“飞龙得珠FEILONG DE ZHU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四)整体有所区分,未构成近似商标。相关消费者施以一般注意力能够将申请商标与四件引证商标加以区分,申请商标与四件引证商标并存不易导致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故申请商标与四件引证商标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19年0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