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SPELL IP PTY LTD
委托代理人:超凡知识产权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国际注册第1389720号“SPELL & THE LITTLE GYPSIES”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
经复审认为,至本案审理时,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23771757号“SPELL THE GYPSY”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注册人已撤回商标注册申请,引证商标已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25类复审商品上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予以核准。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19年0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