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上海逸韵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上海鼎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3359046号“卓诣少儿音乐艺术中心”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我局驳回决定引证的第14255681号商标因“连续三年停止使用”已被依法撤销注册,故其已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