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的第一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对综合保税区作了部署,要求对标国际先进水平促进综合保税区升级,打造高水平开放新平台。据透露,会议还审议了海关总署会同商务部等14个部门研究起草的《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该文件将于近日正式印发。
受访业内人士认为,综合保税区是中国对外开放的重要载体,连接着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对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起着重要的带动作用。促进综合保税区实现高水平开放和高质量发展,对稳外贸、稳外资和形成强大的国内市场等工作意义重大,将进一步提升中国开放的水平,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
新举措密集发布
1月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对标国际先进水平促进综合保税区升级,打造高水平开放的新平台,提出了便利企业内销、促进研发创新、推进物流便利化、培育新业态等四项重要举措。与此同时,会议审议的若干意见提出了21项具体任务举措,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
为何在新年之初,国家便高度重视推动综合保税区升级,并且密集出台重要举措?商务部研究院区域经济合作中心主任张建平在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综合保税区集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区、港口的功能于一身,是海关特殊监管区的最高形态。而且,综合保税区连接着国内和国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是自贸试验区依托的核心平台,是开放的前沿阵地,在吸引外资和外贸发展以及理念和技术革新等方面有着独特的优势。
海关总署副署长李国表示,伴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已发展成为中国开放型经济发展的先行区、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集聚区,为承接国际产业转移、推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促进对外贸易和扩大就业等发挥了重要作用。
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1~11月,全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实现进出口4.7万亿元,同比增长12.3%,占中国同期外贸进出口总额的16.8%,以占全国二万分之一的土地面积实现了约六分之一的外贸总量。
张建平认为,经过多年发展,综合保税区已经具备较雄厚的产业等基础,但是和国际一流的综合保税区相比差距仍然较大。随着中国经济发展进入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在推动形成全面开放的新格局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征程中,综合保税区要通过加快升级的步伐发挥更加重要的引领作用。
升级迫在眉睫
从1990年6月国务院批准设立新中国第一个保税区——上海外高桥保税区以来,中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快速发展,形成了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和跨境工业区等六种类型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截至目前,全国已经设立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共有140个,其中综合保税区96个。据李国透露,目前新设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统一命名为综合保税区,原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正加快整合优化为综合保税区。
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主任史育龙在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综合保税区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受到土地面积和资源有限等瓶颈的制约,因此必须通过“升级”来杀出一条新路。
如何推动保税区升级?李国介绍,若干意见共提出了21项具体任务举措,着力培育综合保税区在产业配套、营商环境等方面的综合竞争新优势,推动综合保税区发展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加工制造中心、研发设计中心、物流分拨中心、检测维修中心、销售服务中心等“五大中心”。
张建平分析指出,在产业层面,综合保税区要加快推动新的布局,培育新的业态,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加速研发创新等步伐,提升对未来先进产业的竞争力,在全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发挥更大的带动作用;在政策层面,要畅通商品、资金和人才等资源的流通渠道,出台更加便利的税收等政策支持,提升综合保税区对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整合运用能力,比如让商品能够保税展示的同时,更加便利地进入保税区外的国内市场进行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