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佛山市锦穑服饰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佛山市创源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4499869号“木棉@恋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引证的第9002487号图形商标、第3365193号“仟慧米兰及图”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上存在差异,未构成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19年1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