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17512828号“橙蚁”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橙蚁 17512828

阅读:153573 2019-04-09 00:00:00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作者: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概述
申请人: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超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深圳市斯凯荣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于2018年7月2日对第17512828号“橙蚁”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一、争议商标与申请人在先注册的第7484969号“淘蚂蚁”商标、第15168388号“蚂蚁未来”商标、…

  申请人: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超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深圳市斯凯荣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于2018年7月2日对第17512828号“橙蚁”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一、争议商标与申请人在先注册的第7484969号“淘蚂蚁”商标、第15168388号“蚂蚁未来”商标、第14653258号“蚂蚁小微”商标、第13602409号“蚂蚁金服”商标、第14687131号“蚂蚁金服 ANT FINANCIAL及图”商标(以下分别称引证商标一至五)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二、争议商标构成对申请人驰名的第14687130号“蚂蚁金服 ANT FINANCIAL及图”商标、第13602490号“蚂蚁金服”商标(以下分别称引证商标六、七)的抄袭和摹仿,损害了申请人的驰名商标权益。三、被申请人在多个类别上申请注册了“橙蚁”、“ant”、“OANTS”及蚂蚁图形商标,其行为具有主观恶意,有违诚实信用原则。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称《商标法》)第七条第一款、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八)项、第十三条第三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请求对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申请人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以光盘形式):1、媒体报道;2、所获荣誉;3、相关判决书;4、相关裁定书;5、实际使用及宣传材料;6、被申请人工商信息;7、被申请人申请注册商标信息;8、深圳市前海橙蚁科技有限公司工商信息等。

  被申请人在我局规定期限内未予答辩。

  经审理查明:1、争议商标由被申请人于2015年7月24日申请注册,经异议于2018年1月21日取得注册,核定使用在第35类进出口代理等服务上。

  2、在争议商标注册申请前,申请人在第35类广告等服务上在先申请注册的引证商标一至五,在第36类保险等服务上在先申请注册的引证商标六、七,至本案审理时,引证商标一至七均为有效商标。

  以上事实由商标档案予以佐证。

  我局认为:申请人请求宣告争议商标无效所援引的《商标法》第七条第一款为总则性条款,其实质内涵已体现在《商标法》的相关实体规定之中。

  一、争议商标文字“橙蚁”与引证商标一文字“淘蚂蚁”、引证商标二文字“蚂蚁未来”、引证商标三文字“蚂蚁小微”、引证商标四文字“蚂蚁金服”、引证商标五显著部分“蚂蚁金服”在指代事物、文字构成等方面相近,已构成近似标识。争议商标核定使用的计算机网络上的在线广告等服务与引证商标一至五核定使用的广告等服务属于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一至五共存易使相关公众误认为它们是来自同一主体的系列商标,或存在某种特定关联,从而产生误认。因此,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一至五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所指的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鉴于申请人在与争议商标相同或类似服务上已有在先注册商标,且我局在适用《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对申请人在先商标权进行保护时对申请人引证商标六、七的影响力已有充分考虑,故本案无需再适用《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款进行审理。

  二、争议商标本身不属于欺骗性标志,也不属于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产生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申请人亦未能提交证据证明被申请人申请注册争议商标采取了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因此,争议商标的注册未构成《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八)项和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四十四条第三款、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我局裁定如下:

  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19年04月09日

关键词
商标评审 决定书
本文《关于第17512828号“橙蚁”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橙蚁 17512828》发表链接: https://iyingwu.com/news/722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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