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8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 (第48期)

阅读:96367 2018-08-31 00:00:00 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李琳
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我市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522批次样品,其中合格样品518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 食用农产品522批次,其中合格样品518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北京孙清松蔬菜店经营的韭菜,不合格项目为腐霉利,经检测实测值为5.20 mg/kg,最大残留限量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我市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522批次样品,其中合格样品518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
 
食用农产品522批次,其中合格样品518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北京孙清松蔬菜店经营的韭菜,不合格项目为腐霉利,经检测实测值为5.20 mg/kg,最大残留限量为0.2 mg/kg。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肖能(北京金龙潭园农副产品市场)经营的韭菜,不合格项目为腐霉利,经检测实测值为0.61 mg/kg,最大残留限量为0.2 mg/kg。检验机构为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3.由宏晟公司供货,周林朋(利天名业农副产品市场)经营的牛后腿肉,不合格项目为克伦特罗,经检测实测值为1.55 μg/kg,标准值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国家肉类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4. 北京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朝阳望京分公司经营的海梭子蟹(活),不合格项目为镉(以Cd计),经检测实测值为1.3 mg/kg,限量为0.5 mg/kg。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三、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要求食品经营者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对其进行立案调查。涉及外埠的,我局已将不合格食品情况通报了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特此公告。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2018年8月15 日
 
本文《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8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 (第48期)》发表链接: https://iyingwu.com/news/71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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