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ABERCROMBIE & FITCH EUROPE SAGL
委托代理人:北京市浩天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国际注册第1433909号“GILLY HICKS”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
经复审查明,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全部复审服务经申请人提交商品限定申请并经我局核准已被限定为“替他人推销”服务。
经复审认为,鉴于申请商标经国际删减已无批发零售等服务项目,因此申请商标未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二条所指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35类复审服务上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予以核准。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1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