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COLEBROOK BOSSON & SAUNDERS(PRODUCTS)LIMITED
委托代理人:思朴知识产权代理(上海)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国际注册第1363011号“LOLLY”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6291787号“棒棒糖及图”商标含义存在一定差异,未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11类商品上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予以核准。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19年1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