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北京仙妮韦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贵都商标代理事务所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0752103号“梅特莱斯 MEET LIONS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我委认为,申请商标与商标局驳回时引证的第20672207号“元力影业 LEO FORCE PICTURES及图”商标、第13464691号“DELUNNE MOTORS及图”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等方面有所差异,整体视觉尚可区分,未构成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由我委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18年0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