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TRUTH HARDWARE CORPORATION
委托代理人:北京市集佳律师事务所
申请人因国际注册第1277024号“AT Amesbury Truth Engineered Solutions. Trusted Results.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部分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经审理查明:商标局引证的国际注册第942819号第17类“AT ALL ADVANCED TECHNOLOGY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所有人SIKA AG已出具经公证认证的《共存同意书》,声明同意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并存。
我委认为,鉴于引证商标所有人SIKA AG已同意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并存,且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整体构成有所不同,故准予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17类全部复审商品上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17类全部复审商品上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予以核准,由我委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18年03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