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刘伟
委托代理人:广东三环华旭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1261272号“强生Justlove'i”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经审理查明:至我委审理时,商标局引证的第18827589号“Justlove'i baby”商标经商标局核准已转让予本案申请人,申请商标与该商标已不存在权利冲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由我委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18年03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