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21851885号“明仕田园”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明仕田园 21851885

阅读:107183 2018-04-08 00:00:00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作者: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概述
申请人:大新明仕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广州新诺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1851885号“明仕田园”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我委认为,商标局引证的第4408763号“明仕田园”商标因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经商标局核准予以撤销,其已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

  申请人:大新明仕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广州新诺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1851885号“明仕田园”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我委认为,商标局引证的第4408763号“明仕田园”商标因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经商标局核准予以撤销,其已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由我委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18年04月08日

关键词
商标评审 决定书
本文《关于第21851885号“明仕田园”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明仕田园 21851885》发表链接: https://iyingwu.com/news/575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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