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22018789号“博惢 BOORUI”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博惢 BOORUI 22018789

阅读:153977 2018-04-12 00:00:00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作者: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概述
申请人:深圳市博兴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杭州拾贝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2018789号“博惢 BOORUI”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经审理查明:商标局驳回时引证的第21675173号“捷波瑞 GBORUI”商标在注册审查中被商标局驳回,未获得注册商标专用权,该商标已不构成申请商标的在先权利障碍。 我…

  申请人:深圳市博兴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杭州拾贝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2018789号“博惢 BOORUI”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经审理查明:商标局驳回时引证的第21675173号“捷波瑞 GBORUI”商标在注册审查中被商标局驳回,未获得注册商标专用权,该商标已不构成申请商标的在先权利障碍。

  我委认为,申请商标与商标局驳回时引证的第5196003号“博BOKELIN”商标、第5230629号“博牌”商标、第5698725号“ABLE 博”商标、第6239698号“博”商标、第9405501号“博 V”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整体外观等方面存在一定区别,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由我委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18年04月12日

关键词
商标评审 决定书
本文《关于第22018789号“博惢 BOORUI”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博惢 BOORUI 22018789》发表链接: https://iyingwu.com/news/57294.html
电子营业执照
{{ watermarkText }}

当前链接不是图片或图片加载失败。

点击在新标签中打开原文件

提示:鹦鹉知识产权有限公司营业执照信息仅限于本网站公示展示,不具备实时性及权威性。 最新、有效的营业执照信息,请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示系统公示为准。
公司始终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坚决反对并抵制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通过本公司工作人员获取服务用于非法目的,或利用本公司平台从事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

关 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