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淮安市助成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苏州云葫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2111732号“助成长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我委认为,申请商标与商标局驳回时引证的第17536183号、第16126020号商标在文字组成、呼叫等方面尚可区分,未构成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由我委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18年04月18日
申请人:淮安市助成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苏州云葫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2111732号“助成长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我委认为,申请商标与商标局驳回时引证的第17536183号、第16126020号商标在文字组成、呼叫等方面尚可区分,未构成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由我委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18年0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