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19127287号“WATERTIME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WATERTIME及图 19127287

阅读:125814 2018-05-06 00:00:00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作者: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概述
申请人:广州小海龟商贸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知果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不服我委商评字[2017]第0000122015号《关于第19127287号“WATERTIME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2017)京73行初8872号行政判决书,判决撤销我委被诉决定,并责令我委重新作出决定。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申请人:广州小海龟商贸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知果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不服我委商评字[2017]第0000122015号《关于第19127287号“WATERTIME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2017)京73行初8872号行政判决书,判决撤销我委被诉决定,并责令我委重新作出决定。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我委依法重新组成合议组进行了审理。

  法院判决认为,鉴于第9464230号“WATER'S TIME”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已被公告撤销,已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障碍。虽然引证商标被撤销的事实并非被诉决定作出的法定依据,但在引证商标已被撤销的情况下,对申请商标已没有驳回的必要。

  经审理查明:引证商标在撤销三年未使用程序中经审查决定予以撤销,撤销公告刊登在第1585期《商标公告》上,已不构成申请商标的权利障碍。

  根据法院判决,我委认为,根据我委查明的事实,引证商标已不构成申请商标的权利障碍,申请商标未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情形。

  依照《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由我委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18年05月06日

关键词
商标评审 决定书
本文《关于第19127287号“WATERTIME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WATERTIME及图 19127287》发表链接: https://iyingwu.com/news/563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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