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22374126号“豪万福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豪万福及图 22374126

阅读:124033 2018-05-25 00:00:00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作者: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概述
申请人:邹平万福餐饮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广州朋有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2374126号“豪万福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经审理查明:至本案审理之时,商标局引证的第22151314号“豪联万福超市 HAOLIAN WAN FU SUPERMARKET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已经被商标局驳回其在全部商品…

  申请人:邹平万福餐饮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广州朋有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2374126号“豪万福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经审理查明:至本案审理之时,商标局引证的第22151314号“豪联万福超市 HAOLIAN WAN FU SUPERMARKET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已经被商标局驳回其在全部商品上的注册申请,该驳回通知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故引证商标一不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我委认为,申请商标与商标局引证的国际注册第1188385号“INTERSCHUTZ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第13545412号“御正港品名客佳 YZGPMKJ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三)、第9154600号“幸运鸡 LUCKY CHICKEN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四)在含义、呼叫、整体外观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申请商标与上述诸引证商标不构成使用在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由我委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18年05月25日

关键词
商标评审 决定书
本文《关于第22374126号“豪万福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豪万福及图 22374126》发表链接: https://iyingwu.com/news/551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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