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杭州集金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中商国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3854151号图形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我委认为,申请商标与第17037363号“起风了THE WIND RISES及图”商标、第3301709号“都乐DULE及图”商标构成要素、呼叫、图形设计手法存在一定差异,整体尚可区分,并存使用不会造成消费者对服务来源的混淆误认,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由我委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18年0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