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成都慢生活主题酒店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天津信诚万洲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4955978号“慢主题酒店 SLOW DAY THEME HOTEL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经审理查明:商标局引证的第22275681号图形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经驳回复审由我委决定予以驳回,该决定已生效,故引证商标已不再构成申请商标申请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由我委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18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