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谭拥政
委托代理人:广州华进联合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1316076号“NORBAN PREMIUM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我委认为,申请商标与商标局引证的第11487619号“PREMIUM BY JACK&JONES”商标、第9833277号“PREMIUM APPAREL”商标在显著识别文字构成、呼叫、整体外观等方面有明显差异,未构成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由我委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18年0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