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义乌卡妮丽百货贸易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迎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1560253号“AQUOLINA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经审理查明:商标局引证的第3884111号“aQUaLIne”商标注册期满未申请续展,该商标已丧失商标专用权且已满一年,申请商标与之权利冲突已不存在。
我委认为,申请商标与商标局引证的第18199896号图形商标、第13654017号“红米椒及图”商标、第10853524号图形商标、第6285689号“O.I.W Officine Italiane Wrist Watch及图”商标在构成要素、呼叫、视觉效果上具有一定差异,整体尚可区分,并存使用尚不会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未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所指的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由我委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18年0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