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深圳市仁清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深圳市精英商标事务所
申请人因第19579236号“ROCKSPACE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经审理查明:商标局驳回时引证的第7823173号图形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因连续三年停止使用已被依法撤销,该决定现已生效。
我委认为,引证商标已不成为申请商标获得初步审定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由我委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18年0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