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维多利亚皇家农业协会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思朴知识产权代理(上海)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1484296号“ROYAL MELBOURNE SHOW”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我委认为,申请商标文字“ROYAL MELBOURNE SHOW”含义为“皇家墨尔本秀”,具有区别于“墨尔本”的其他含义,未构成《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之禁止使用之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由我委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18年04月23日